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吸引我校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蓬勃发展,为“创青春”四川省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培育优秀项目,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四川理工学院2018年“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二、 竞赛的要求
1、凡是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学院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2、集体作品项目一般不超过6人(可跨专业组队,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即为项目申报学院)。
3、参赛者可以同时参加多个项目,但最多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
4、作品中不得出现作者和指导老师的相关信息。
5、作品格式规范详见附件2。
6、2018年创新创业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7、为保证作品质量,请各学院首先对收到的作品进行初选,参照省级竞赛要求,结合我校各学院学生人数情况,特对作品上报数量(含已立项项目数量)作以下安排:
(1)学院学生人数在3000人以下的上报作品原则上不超过20份;
(2)学院学生人数在3000人以上(含3000人)的上报作品原则上不超过25份;
(3)各学院学生人数以2017年9月的实际人数统计;
(4)参加并通过“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立项的项目必须参加此次大赛才能结题(参加学院组织的初赛并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即可结题,进入学校重点培养孵化项目有一定资金扶持),在学院初赛中表现优异并推报参加校级比赛的立项项目计入所在学院申报总数量。
8、为提高参赛作品质量和创业团队最优化,鼓励参赛项目跨学院、跨专业组队(如技术型创业项目可由核心技术专业学生负责技术开发、由营销专业学生负责商业模式制定、由财会专业学生负责财务分析、由管理专学生负责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力资源开发等);为提高创业项目核心竞争力,鼓励将“挑战杯”等学科竞赛项目转换为创业项目参赛(如“挑战杯”中的科技发明项目具有核心技术,可以此为产品或主营业务进行开发,转换为创业项目)。
三、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1)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 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参赛资格,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3.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四、竞赛的程序
1、即日起参赛学生到校团委网站下载申报书(附件1)样本,按要求进行填写(创新创业设计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请参赛者根据项目情况填写相应的申报书)。
2、组织工作推进步骤
⑴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6日,学校下发比赛通知,并进行相关工作协调;
⑵2017年5月17日—2017年9月1日,参赛项目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创业总结提炼和创业计划书的创作;
⑶2017年9月2日—2017年9月11日,各学院进行大赛初审;
⑷2017年9月12日—2017年9月15日,以学院为单位,将经过学院初审的汇总表、参赛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交至校团委李强(说明:汇总表、申报书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创业计划书只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均通过OA报送);
⑸2017年9月16日—2017年9月22日,校团委对各学院报送的参赛材料进行汇总整理;
⑹2017年9月23日—2017年10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复评、终评;
⑺2017年10月31日—2018年2月28日,根据专家评审的结果,结合学校近年来的优秀项目,确定我校重点培育孵化项目,并进行重点培育及孵化;
⑻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20日,重点培育孵化项目进行校内答辩,确定参加省赛项目。
⑼2018年3月21日—2018年4月20日,二次培育孵化拟推省项目,并完成省赛报备。
五、竞赛的评定与奖励
1、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2、优秀组织奖。此次大赛以作品获奖数为基础,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优秀奖作品每件计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一等奖作品的件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依此类推至三等奖。此次大赛“优秀组织奖”数量为所有参赛学院数量的30%左右。
六、大赛机构及联系方式
1、成立四川理工学院2018年 “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主任:龚敏
成员:学工部、团委、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社科处、服务地方工作处、校友办、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团委:总体协调赛事工作,负责竞赛具体工作,如赛程安排、通知拟定、作品收集整理、选拔培育、对接省级或国家级组委会等。
学工部:衔接学校各涉及赛事部门(特别是涉及相关工作大部)之间的协调工作。
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负责协助大赛的宣传、组织、参赛队伍的遴选与推荐工作,负责校内相关资源的整合协调工作。
学生处、社科处:负责校外专家到校开展相关讲座的支持。
服务地方工作处:负责项目与专利的对接,指导参赛项目申报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教务处:负责省级以上奖励项目指导老师奖励的核定和发放。
校友办:负责校友资源的对接。
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组织动员,并指导学生参赛。
2、组委会办公室挂靠团委,联系电话:0813-5506232 ,手机:15892203348,联系人:李强。职责:负责大赛的日常管理,信息汇总,信息发布,组委会的联络等。
附件1:创青春作品申报书
附件2:创青春作品格式规范
附件3:作品汇总表
注:附件1—3请在团委网站下载栏下载
四川理工学院“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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