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18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18年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课程安排按教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二、相关要求
学校各部门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切实安排好值班、消防、安全保卫等工作;提醒师生员工提高安全意识,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请各部门于4月3日前将节假日值班安排表通过学校OA系统发送至行政办公室程芳处(联系电话:5505808)。